隧道养护现场要专门设置养护维修作业时的交通标志,养 护维修作业控制区经划定后不得随意变更,作业人员不得在工作 区外活动或将任何施工机具、材料置于工作区以外。在养护维修明洞和半山洞前,应及时清除山体边坡或洞顶 危石。在隧道内进行登高堵漏或维修照明设施时,登高设施的周 围应设醒目的安全设施。
电力设施等有特别要求维护的,应按有 关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。对隧道衬砌局部坍塌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,应采取措施保 证养护人员安全。当实测的隧道内一氧化碳浓度或烟尘浓度高于规定的允 许浓度时,作业人员应及时撤离,并开启通风设备进行通风。养护施工路段内的照明应满足要求,隧道内不准存放易燃 易爆物品,严禁明火作业或取暖。
隧道洞口周围100 m范围内,未经隧道养护机构许可,不 得挖砂、采石、取土、倾倒废弃物,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隧道安全的活动。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时,应通知并配合交通安全管理部门 到现场处理交通事故。事故发生后,应尽快清理现场,排除路障, 恢复隧道正常行车,并登记相关损失,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,恢复 或改善隧道的防灾能力。